2017年企業所得稅新政策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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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6號
摘要
為深入貫徹落實《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進一步完善特別納稅調查調整及相互協商程序管理工作,積極應用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行動計劃成果,有效執行我國對外簽署的避免雙重征稅協定、協議或者安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特別納稅調查調整及相互協商程序管理辦法》,現予以發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生效時間
2017年5月1日起
文件名
文號
財稅【2017】22號
摘要
一、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按照不超過當年年末擔保責任余額1%的比例計提的擔保賠償準備,允許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同時將上年度計提的擔保賠償準備余額轉為當期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按照不超過當年擔保費收入50%的比例計提的未到期責任準備,允許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同時將上年度計提的未到期責任準備余額轉為當期收入。
三、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實際發生的代償損失,符合稅收法律法規關于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政策規定的,應沖減已在稅前扣除的擔保賠償準備,不足沖減部分據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生效時間
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文件名
關于證券行業準備金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
文號
財稅【2017】23號
摘要
證券行業準備金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問題明確,包括:證券類準備金(證券交易所風險基金、證券結算風險基金、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期貨類準備金(期貨交易所風險準備金、期貨公司風險準備金、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
生效時間
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文件名
關于為納稅人提供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風險提示服務有關問題的公告
文號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0號
摘要
為幫助納稅人提高稅收遵從度,減少納稅風險。稅局為納稅人提供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風險提示服務。
生效時間
2016年4月18日起
文件名
關于提供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風險提示服務的通知
文號
稅總函【2017】135號
摘要
從2017年開始,為納稅人提供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稅收政策風險提示服務,風險提示服務是指稅務機關依據現行稅收法律法規及相關管理規定,深入挖掘已經掌握的稅務登記信息、納稅申報信息、財務會計信息、備案資料信息、第三方涉稅信息等內在規律和聯系,建立企業所得稅政策遵從風險指標體系,并將其內嵌于“金稅三期”征管系統,在納稅人完成納稅申報表填報、正式申報納稅前,對其申報數據實施掃描,并將掃描結果和疑點信息及時推送納稅人,指導納稅人正確理解、遵從稅法規定,正確計算應納稅款,減少納稅風險。
生效時間
2016年4月19日起
文件名
關于印發《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的通知
文號
國科發政【2017】115號
摘要
明確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
生效時間
2016年4月19日起
文件名
關于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文號
財稅【2017】41號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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