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改產生增值稅盈利空間
時間:2019-09-19 16:04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昨天,國家稅務總局快馬加鞭趕在五月前出來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逢考說稅在這里跟大家提醒以下事項:
1.稅率變化產生增值稅盈利空間。
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文件以及本文件規定,長沙代理記賬,從5月1日起,稅率由17%,11%變為16%,10%。那么就產生了企業17%進項,然后16%銷項的1%增值稅盈利。
舉個栗子更加直觀。A企業為商貿企業,一般納稅人,4月進口一批服裝400萬,進項稅額68萬元,五月份全部銷售,取得銷售收入400萬元(企業就賺稅率的錢)銷項稅額64萬元。
單就此項業務,企業凈賺增值稅68-64=4萬元。
2.對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稱轉登記納稅人)后,并不是立即按照小規模納稅人計算繳納稅款,而是轉登記的下期開始,下期怎么理解?一般來說一般納稅人都是按月申報,但是“銀行、財務公司、信托投資公司、信用社等”是按季度申報的,按照文件規定,納稅人轉登記是叢5月1日至12月31日之間實施,那么如果納稅人轉登記以后,最快適用征收率的時間都是6月份,而不是想象中的5月份,這里逢考提醒大家特別注意!
3. 一般納稅人銷售額標準的連續12個月或者連續4個季度時間還是沒有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第八條規定:“自轉登記日的下期起連續不超過12個月或者連續不超過4個季度的經營期內,轉登記納稅人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應當按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3號)的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
對于這句話的理解,部分財稅人士認為從轉登記之日起要斷開計算了,這個跟之前稅務總局的文件規定是沖突的,雖然這句話表述有歧義,但是我想500萬標準的時間還是沒有變,即連續12個月或者連續4個季度時間是包含轉登記日之前的月份。
關于“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逢考說稅將在下期跟大家吐槽!
相關解讀——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這些地方還需要明確 <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