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房地產項目盈余資金分配的關注要點
時間:2020-04-14 17:05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在合作方項目中,盈余資金分配是項目運營過程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最近涉及好幾個項目的營運資金分配,結合自己的思考,凝練如下幾個要點:
1、分配的角度
對于項目盈余資金的分配,分為兩塊——歸還股東借款、以及預分配利潤。在合作協議中,對于盈余資金分配上一般都有相關的條款。
2、歸還股東借款
合作項目操盤方一般需要做到應分盡分(大部分合作項目的資金是歸集不到集團資金池的),對于歸還股東借款上,有兩個注意點,①在就是要盤點未來幾個月的現金流,②保證分配后不需要股東再進行反投。
同時對于項目的實際操盤團隊,如果股東計息的話,盡早分配是可以減少賬面的財務費用,體現的操盤項目的賬面報表更好看,也可以減少資本弱化帶來的稅收風險。
3、預分配利潤
核心要把握就是合作方是否具有反投能力,以及反投是否有經過多方股東認可。對于合作項目,資金一般是不能允許操盤方歸集至集團使用的。在資金的價值和投資風險中,要進行權衡。
可以分多少:一般按照賬面利潤(含操盤費),簽約利潤(按照簽約面積計算的利潤),現有資金(要考慮未來幾月的現金流量),三者孰低。
同時兼顧考慮到,①剩余貨值的估計(特別是重難點庫存的估值,如商鋪、車位),②未支付的費用情況(稅費、工程款是否估足),未歸還的融資情況等,③是否存在相同合作方投資多個項目,項目風險是否需由其他項目的收益進行風險補償(也就是說,長沙公司注銷,當合作方無法反投時,由其他項目公司的收益進行反投),④合作方的整體合作情況,是否及時等比例投入,是否當需要反投時有能力投入。
通過以上的考慮,綜合把控是否可以預分配利潤,是否可以超分配利潤,平衡資金的時間價值和投資項目的風險。
不對之處,敬請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