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累計預扣法或代扣代繳解讀
時間:2019-09-07 03:00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為方便廣大納稅人更好的理解新個人所得稅法,長沙公司注銷,國家稅務總局整理發布了培訓輔導文件《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指引》,以下摘錄了其中案例解答新個稅法后累計預扣法或代扣代繳稅款的內容,方便用戶閱讀。
扣繳義務人需要根據不同的納稅人和所得項目,采用不同的方法計算應當預扣、代扣的稅款:
?。ㄒ唬┬枰劾U稅款的所得項目
扣繳義務人應代扣代繳的應稅所得項目包括:
①工資、薪金所得
②勞務報酬所得
?、鄹宄晁?/p>
?、芴卦S權使用費所得
⑤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挢敭a租賃所得
?、哓敭a轉讓所得
⑧偶然所得
換句話說,除了經營所得,其它所得項目均需預扣、代扣稅款。
?。ǘ┚用駛€人綜合所得預扣預繳稅款的計算方法
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四項綜合所得時,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具體方法規定如下:
1.工資、薪金所得稅款計算方法
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需要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預繳稅款。具體方法為:
?。?)計算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對居民個人,按照其在本單位截至當前月份工資、薪金所得的累計收入,減除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計算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具體公式: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本期可扣除的專項附加扣除金額的計算】
上述公式中,員工當期可扣除的專項附加扣除金額,為該員工在本單位截至當前月份符合政策條件的扣除金額,扣除標準、范圍和條件等見下表。以子女教育為例:
案例1
如某員工2019年3月份向單位首次報送其正在上幼兒園的4歲女兒相關信息。則3月份該員工可在本單位發工資時扣除子女教育支出3000元(1000元/月×3個月)。如果另一員工2019年3月份向單位首次報送其正在上幼兒園的女兒相關信息,且女兒3月份剛滿3周歲,則可以扣除子女教育支出支出僅為1000元(1000元/月×1個月)。
案例2
如某員工2019年3月新入職本單位開始領工資,其5月份才首次向單位報送正在上幼兒園的4歲女兒相關信息。則5月份該員工可在本單位發工資時扣除的子女教育支出金額為3000元(1000元/月×3個月)。
(2)計算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
根據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對照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一,查找適用預扣率和速算扣除數,據此計算累計應預扣預繳稅額,再減除累計減免稅額和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如果計算本月應預扣預繳稅額為負值時,暫不退稅。納稅年度終了后余額仍為負值時,由納稅人通過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具體公式: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居民個人綜合所得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級數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1 不超過36000元的部分 3 0
2 超過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過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過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過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過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過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ㄗ?:本表所稱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的規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
注2: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換算后計算應納稅額。)
案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