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稅負增加企業,怎么補貼?
時間:2019-09-05 11:12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10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在主持營改增試點工作座談會時,強調要以營改增為重要抓手,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加快服務業和中小企業發展。并指出,要認真總結試點經驗,有序擴大試點范圍。
按照國務院通過的試點時間表,上海、北京、江蘇、安徽都已經陸續開展營改增試點,11月1日福建省、廣東省也將加入試點行列,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將在12月1日開始試點。而未納入試點范圍的省份,如四川也在積極進行前期調研,希望能在明年盡快加入試點。
營改增有關試點行業、稅率、免稅政策、稅收劃分、政策的銜接、發票等重大問題,都由中央文件進行明確規定;但對于稅負增加的企業,如何進行補貼,并沒有統一安排。就目前試點情況來看,現代服務業企業的稅負基本有所減輕,惟獨部分交通運輸企業存在稅負增加的問題。
今年要陸續進行試點的各省市,正在緊鑼密鼓地制定各項具體政策。對于財政補貼這塊,有些省市給出了明確的補貼方案,有些省市則只作了原則性的規定。
制定補貼比例,防止騙稅
深圳市物流協會秘書長鄭艷玲曾表示,如果財政補貼不到位,深圳幾萬家中小物流企業將面臨生存危機。某中小物流企業主對未來補貼政策是否能保證公平表示擔憂,他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從上海的經驗來看,財政補貼更多向大企業傾斜,中小企業可能會“靠邊站”。
國家層面出臺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中,對稅改目標進行了概括性的描述,保證“改革試點行業總體稅負不增加或略有下降”。
上海公開的口徑是“確保試點行業和企業稅負基本不增加”,具體流程是“企業據實申請、財政分類扶持、資金及時預撥”,操作方法是企業按月報告,財政部門“按月跟蹤分析、按季審核預撥、按年據實清算”。這是上海2月份公布的方案,為原則性規定。
在實務層面,早期有上海企業反映,由于稅制轉換,增值稅和營業稅不具備完全意義上的可比性,因此對于稅負增加多少,存在企業和財政部門“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存在拉鋸戰、扯皮的現象。
據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胡怡建介紹,上海現在已經出臺具體補貼方案,標準大致是企業稅負累計超過3萬元,由財政部門補貼70%,長沙公司注冊,在年底再進行清算。
現在從各省市公開的政策來看,幾乎所有省市都提到會有“過渡性財政政策”進行配套。
北京方面,要求試點企業填寫稅負變化表,企業需要填寫的數據有三類,分別是“按試點政策規定計算繳納的增值稅”“按原營業稅規定計算應繳納的營業稅”和“上年同期營業稅”。
北京也是按季度受理企業申請,且財政扶持資金的下撥,需要經過市級財政部門的審批;對于企業申請扶持資金金額較少的,財政部門可在年度清算后撥付;要求在全年結束的3個月之內,進行清算,多退少補。
據記者了解,北京現在尚未公開補貼細則,由于北京9月1日試點,增值稅一般按季度進行清算,今年只剩下最后一個季度,對于今年的補貼,可能也要到明年才能到位。財政補貼資金也是類似上海,按比例補貼,這個比例的確定,結合了數據模型和實踐經驗。之所以不全額補貼,在于避免有些企業進行稅收籌劃,騙取財政補貼。
中翰稅務合伙人王駿指出,企業稅負增加,有可能是稅制結構的原因,也可能是因為企業本身業務的增長,依據企業填寫稅負變動表,與上年同期稅負進行比較,再依據數據模型,能比較合理地評估企業稅負增加情況。
試點結束再清算
江蘇方面,目前也只出臺一個原則性的規定,“對企業增負要分析原因,分類處理。對確因改革增負的企業,可根據企業申請,財稅部門核實后,根據實際情況對其實施財政專項資金等財政扶持政策”。
不過,江蘇還指出,各市縣財稅部門制定的增負處理辦法要“報省級財稅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開”,各省轄市、縣之間要加強溝通和協調,妥善處理增負問題,“避免地區間政策差別過大”。現在積極備戰的省市,多類似江蘇,只是出臺大原則,未制定實施細則。廈門的政策,則要清晰得多。
廈門試點企業除了要填寫稅負變動表,并提供其他材料,還對財政撥付流程、具體標準進行了詳細規定——在一定期限內稅負升高累計超過3萬元,可向財政部門提出預撥財政扶持資金的申請,財政部門審核確定后,按企業累計升高稅負的70%預撥給企業;企業無需每個月都提交申請,而是當稅負升高累計較多時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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