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資源稅由量變價稅負成本或增6倍
時間:2019-09-02 11:00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內容摘要:企業更關注能否在增加資源稅率的同時降低其他稅種比率,也就是說,稅負是絕對增加還是相對增加。
財政部部長謝旭人的一句“繼續深化資源稅改革,將煤炭等資源品目逐步納入從價計征范圍,并適當提高稅負水平”,可謂是一石激起千層浪,讓煤炭資源稅的改革又成為了業界和煤炭關注的焦點。
只是,煤炭資源稅改革中最重要的改變——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已經提出很多年了,卻沒有實施過,總是在邁著小碎步前進。
到底煤炭資源稅改革會動誰的奶酪,使得相關方面如此謹慎?
“一直以來,煤炭資源稅改革的呼聲都很大,政府多次提及也是在探測市場對于改革的反應如何。然而,煤炭占國家能源比重超過了70%,稅改涉及到的各方面利益太多,包括地方政府、央企等等,輕易不敢有大的變動。”一位不愿具名的中國煤炭工業協會內部人士告訴記者。
煤炭從價計征謹慎前行
去年11月份的石油天然氣由從量計征正式改革為從價計征,業界關注的煤炭資源稅實質性的改革并沒有發生。鑒于煤炭在國內能源中的重要地位,也使其稍有風吹草動就能引起廣泛關注。近日,煤炭資源稅改革又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則是與6日財政部長謝旭人的一篇文章有關。
財政部長謝旭人在《統一思想狠抓落實大力支持節能減排工作》一文中提到,我們已實施了成品油稅費改革,完善了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優惠政策,改革調整了資源稅、車船稅和大排量乘用車消費稅。下一步,要繼續深化資源稅改革,將煤炭等資源品目逐步納入從價計征范圍,并適當提高稅負水平;調整完善消費稅制度,發揮稅收對節能減排的激勵約束作用。
此文中,對煤炭資源稅從量變為從價計征的明確提出,也被業內廣泛認為政府對于煤炭資源稅的改革不再只是提一提,而是要進入實質性階段。只是,這個時機合適嗎?
“對煤炭以從價計征方式征收資源稅,會對終端價格產生上漲的壓力,不同的是,在煤炭市場緊張的時候會馬上跟著漲,但市場不好時不見得會跟漲。而現在正是煤炭市場不好的時候,基本煤炭企業需要自己消化了。”能源經濟專家林伯強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今年以來經濟增速下行和煤炭市場疲軟,煤炭價格大幅度下跌,物價也維持在一個比較低的水平,這樣一來,增加的成本就不會轉到終端消費者身上,并且自身煤企的利潤還是不錯的,現在進行煤炭資源稅改革正是個時候。
只是,林伯強同時指出,煤炭在我國一次能源消費中占到70%,并提供了80%的電力,煤炭輕易是不敢動的。所以國家會有很多擔憂,資源稅改革遲遲沒有看到實質性的內容。
以前,“煤炭市場是賣方市場時,稅改或會導致新增成本很快轉嫁給終端消費者,從而推高整體能源成本。”他道,現在煤炭市場不太好,要改革應該也不難,這么收下去也是可以的。只是,政府的擔憂仍很多,市場不好,收資源稅的話會怎樣?
地方政府央企利益博弈
凡是改革,都不會一帆風順。煤炭牽扯到的行業、利益群體太多了,注定有著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效應,自然煤炭資源稅的改革也不會輕而易舉。總有得利較多的一方,也必定會有利益缺失的一方。
針對近日煤炭資源稅被再一次提上日程,山西當地一位不愿具名的煤炭企業高管告訴記者,“幾年前,就聽說煤炭要改為從價計征,一直都沒有實行,再聽到關于煤炭資源稅改革的新聞都沒有新鮮感了”。
為何石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就能實現,輪到煤炭就變得如此艱難?對此,他認為,煤炭占據國內能源比重太大,改革涉及到的利益主體太多,如何協調各方利益是個很大的問題,肯定不會很容易。
資源稅改革后,誰是最大的受益方呢?資源稅屬于地方稅種,調高資源稅比率受益最直接的就是資源所在地的當地政府。以油氣為例,油氣資源稅提高后,油氣開發企業的利潤會相應減少,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也會有所減少。由于油氣開發企業中的中央企業繳納的所得稅屬于中央財政收入,而我國油氣開發企業大多是中央企業,因此,中央財政收入將會減少。由此,增加了地方財政收入,減少了中央財政收入。
而煤炭企業同樣有很多屬于央企,雖然煤炭價格有漲有跌,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后,資源稅費也會有高有低,長沙代理記賬,但總體肯定是增加的。這也就意味著利潤從央企流向了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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