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申報納稅期截至15日,印花稅法實施注意新政變化(最新)
時間:2022-08-13 03:05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7月申報納稅期限截至當月15日
征期·要點
7月申報期:全額退還增值稅留抵稅額政策行業范圍新增批發零售業等7個行業,可申請一次性退還留抵稅額。
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于擴大全額退還增值稅留抵稅額政策行業范圍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1號),自2022年7月1日起,擴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規定的制造業等行業留抵退稅政策的適用范圍,增加“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和“文化、體育和娛樂業”7個行業(以下稱批發零售業等行業),實施按月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以及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的留抵退稅政策。符合條件的批發零售業等行業企業,可以自2022年7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符合條件的批發零售業等行業企業,可以自2022年7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填報要點:
●全額退還留抵稅額政策又擴大七行業如何操作?請看稅務總局權威解讀
●享受留抵退稅政策,注意這10個申報要求
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二季度部分稅費
為支持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發展,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聯合發布《關于延續實施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號),明確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繼續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延緩繳納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稅費的有關事項。
填報要點:
●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稅費緩繳再延6個月(附14個案例)
●如何延緩繳納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稅費
●哪些企業可享受中小微企業緩稅政策
申報注意: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更進一步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3號)規定,2022年1月1日起,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填報要點:
●3個案例解讀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新政及填報
●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熱點問答看這里→
申報注意,中小微企業新購設備稅前扣除不再受500萬元限制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2號)規定,中小微企業自2022年1月1日起,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上的,按照單位價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選擇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其中,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的10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單位價值的5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其余50%按規定在剩余年度計算折舊進行稅前扣除。
填報要點:
●中小微企業,新購設備稅前扣除不再受500萬元限制
關注七月實施的新政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1988年8月6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從總體上看,印花稅法按照稅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基本不變,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和證券交易印花稅有關規定上升為法律,在此基礎上對部分內容作了必要調整,適當簡并稅目、降低部分稅率。
近日,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財政部、稅務總局頒布了多項配套政策,如:《關于印花稅若干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等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關于印花稅法實施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3號),并于7月1日實施。
■詳細閱讀:
——《印花稅法》七月實施,請記住這六大項變化要點
——印花稅新舊征稅對象及稅目、稅率對照與簡析
——《印花稅法》即將實施,這些內容您需要知道
稅務總局簡化辦理市場主體歇業和注銷環節涉稅事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化辦理市場主體歇業和注銷環節涉稅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2號)明確,自2022年7月14日起,簡化辦理市場主體歇業、注銷環節涉稅事項。包括:歇業只需按規定向登記機關辦理備案,稅務機關不對市場主體歇業設置稅務前置條件,市場主體歇業不需要另行向稅務機關報告。“兩證整合”改革實施后設立登記的個體工商戶,申請簡易注銷后符合條件的,可免于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證明,直接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注銷登記。
支持外貿新業態跨境人民幣結算新規實施
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關于支持外貿新業態跨境人民幣結算的通知》,長沙公司注冊,支持銀行和支付機構更好服務外貿新業態發展,自2022年7月21日起實施。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加大對外貿新業態的支持力度,完善跨境電商等外貿新業態跨境人民幣業務相關政策;二是將支付機構跨境業務辦理范圍由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拓寬至全部經常項下;三是明確銀行、支付機構等相關業務主體展業和備案要求;四是明確業務真實性審核、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以及數據報送等要求,壓實銀行與支付機構展業責任,防控業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