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社保費率箭在弦上,稅務征收不增企業負擔(已解決)
時間:2020-11-17 05:13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社保費稅務征收之后可能引發的企業社保負擔上升,已經引起了決策層的關注。新一輪降低社保費率的新政已經在醞釀之中。
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表示,在社保征收機構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現有征收政策不變,同時抓緊研究適當降低社保費率,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
國家行政學院馮俏彬教授告訴第一財經記者,這相當于給企業吃了顆“定心丸”。之前由于社保費劃歸稅務部門導致征管強度加大,不少企業因此擔心負擔加重。實際上稅務部門的確在技術上可以大幅強化社保費征管,但是否會這樣做還有很多考量,顯然這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定調了社保費歸稅務后,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
降低社保費率箭在弦上,稅務征收不增企業負擔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研究員張盈華接受第一財經采訪時表示,根據“不增加企業負擔”這一原則可以推斷,做實社保費基之時便是降低費率之日。她預期最快明年稅務啟動征收社保費后,降低社保費率的新政也將出臺。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也對第一財經表示,像過去那樣的“毛毛雨”似的降費難以減輕企業的負擔,稅務征收社保費將費基做實之后,我國具備了大幅降低企業社保費率的條件,他建議養老保險費率從現在的19%降到12%。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認為,目前要不增加企業負擔,社保費率至少要降低5個百分點。
稅務征收做實社保基數
作為供給側改革“降成本”的重要舉措之一,我國從2015年起陸續推出的階段性降低社保費率這一政策已為企業減負超過1500億元。
這一輪降低社會保險費最初是2015年初從下調失業保險費率開始的,緊接著,2015年6月國務院又決定下調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的費率。2016年4月,人社部又發布《關于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決定失業保險費率再繼續下調,并決定降低養老保險費率,這是企業降費的大頭。今年初,人社部公布2018年繼續延長一年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政策。
根據這個文件的要求,全國共有21個省市區符合降低企業養老保險費率條件。長沙由21%降到20%,其余省份均由20%降低到19%。
做實基數和降低費率將成為我國當前及未來一段時間社保改革的兩大關鍵詞。長期以來,過高的社保費率一直讓企業怨聲載道。
清華大學就業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曾表示,養老金高費率導致了諸多弊端,首要一條便是提高企業發展的制度成本,部分企業必須偷逃稅費才能生存,地方保險經辦機構不得不妥協,社會保險費征繳秩序混亂且不公平。
雖然我國社保有較高的名義費率,但由于企業承受能力有限,往往通過做小稅基和偷逃稅費等方式,導致實際繳費率與名義費率相差較大。
“這實際上是默許了當前不按照實發工資來征社保費的現實情況。因為目前個人和企業工資的社保費率總和接近40%,從國際上來看也屬于非常高的,企業難以承擔,因此不少地方按照社會平均工資打折征收。但隨著明年起稅務部門負責社保費征收,社保征收機構改革逐步到位,最終仍要依法征收,加強征管,因此就需要同時抓緊研究降低社保費率,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而在當前減稅降費大背景下,總體負擔要降低。”施正文對第一財經記者分析稱。
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在過去兩年間,長沙公司注冊,我國在降低費率的同時也在做實社保基金的繳費基數,加強社保基金征收的力度,這使很多企業難以感受到社保減負的優惠。
中金公司最新發布的一項報告稱,過去幾年征繳力度的提升抵消了降費給企業減負的影響,企業的實際社保負擔反而在上升。基本養老保險的實際費率從2014年的19%升至2017年的 21.6%,其中2017年大幅上升2個百分點。
降低社保費率箭在弦上,稅務征收不增企業負擔
此次社保費稅務征收將大大提高征收效率,企業在社保費上逃繳的難度大增,這引發企業對成本上升的擔憂。在當前經濟的環境下,很多企業的利潤非常薄,按時足額繳納社保很有可能導致它們裁員或是關門。
剛看到此次常務會議新聞的昌健鞋業有限公司董事長童水順十分高興。他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如果能夠降低社保費率,將對目前的制鞋業帶來很大幫助。
童水順表示,作為勞動密集型產業,制鞋企業普遍按照最低標準給員工繳納社保費,以降低用工成本。隨著工人工資的不斷上漲,目前企業感受到的社保繳費壓力也越來越大,而且是工廠規模越大負擔就越重。
但童水順也表示,無論政府如何規定,按規定繳納社保是企業應盡的義務,“社保本身就是全民擔負,對老百姓是非常好的。臺灣也有勞保,我現在退休每月可領2-3萬臺幣,重疾也不用負擔太重。所以我愿意為我的員工交社保”。
童水順正在著手準備創立自有品牌,開拓內銷市場。他直言,對降低社保費率已經“迫不及待”了,一旦政策落地,將為其自有品牌爭取更多的時間。
張盈華認為,做實費基和降低費率應該并行,給企業更多正面的信號。
為了緩解企業的焦慮,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目前全國養老金累計結余較多,可以確保按時足額發放,在社保征收機構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現有征收政策不變。
大幅降低費率的空間
6日的常務會議提出,抓緊研究適當降低社保費率,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以激發市場活力,引導社會預期向好。
社會保險費是降費的重要領域。提高社會保險費的征收率,就可以在降低名義費率的同時,能夠保證社會保險費征繳規模穩定。
董登新認為,稅務征收社保費將費基做實之后,我國具備了大幅降低企業社保費率的條件,建議養老保險費率從現在19%降到12%。
中金公司的研究報告認為,如此高的社保繳存比例再加上從嚴征收會增加企業的負擔,不利于企業經營和投資,企業還可能為了降低成本而減少雇員,因此降低稅費已成當務之急。報告建議,社保費率下調6~8個點或能降低從嚴征收對企業的影響。
降低社保費率箭在弦上,稅務征收不增企業負擔
張盈華對第一財經表示,要維持企業負擔不增加,費基做實后交費大概會增加1/3,相應的繳費率就得降低1/3,按照以往的測算,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率應該是在15%~17%。
這就意味著,稅務征收之后,費基如果能夠達到社會平均工資,那么養老保險企業繳費率可以降低2~4個百分點。
多位地方稅務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社保費劃歸稅務部門征管后,稅務部門和社保部門首先強調的是穩定,著重點并不在于增強征管。從明年開始,像社保繳費登記、變更信息、人數等仍由人社部門負責,稅務部門只負責社保費的申報和征收,對社保費的稽核暫未確定。雖然稅務部門加強社保征管的手段比較多,但目前并未布置。未來趨勢是社保費征管逐步強化。
馮俏彬認為,稅務部門肯定會逐步增強社保費征管強度,而與此同步進行的是降低社保費率。“以前社保費率定得高是因為征收率偏低,隨著稅務部門征管加強,一定要同步降低費率,按照學者們的測算,社保總費率應當控制在25%~30%之間。”
長沙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院長助理田志偉告訴第一財經,如果保證社保總體稅負不變,在嚴格征管和適度降低費率的大背景下,合規企業的社保負擔下降,而不合規企業的社保負擔仍然會有一定程度的上升。測算發現,建筑裝飾、采掘業、國防軍工、商業貿易等行業負擔可能會下降,而電子計算機、農林牧副漁等行業負擔可能略有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