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業小規模納稅人2018年可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時間:2019-09-26 09:30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編者按:一般地,小規模納稅人不得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住宿業、建筑業、咨詢鑒證業的營改增試點小規模納稅人可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不久的將來,軟件業小規模納稅人可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了,現與各位老師探討。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當之處,還請海涵,并敬請指正。
一般地,小規模納稅人不得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住宿業、建筑業、咨詢鑒證業的營改增試點小規模納稅人可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日前,國家稅務總局下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5號)第二條規定,自2018年2月1日起,月銷售額超過3萬元(或季銷售額超過9萬元)的工業以及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簡稱試點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自行開具。
至此,自2018年2月1日起,月銷售額超過3萬元(或季銷售額超過9萬元)的(1)住宿業、(2)建筑業、(3)咨詢鑒證業、(4)工業、(5)信息傳輸業、(6)軟件業及(7)信息技術服務業等7類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可以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了。
但需特別注意:
1.試點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地稅機關申請代開。
2.已經選擇自開專票的小規模納稅人發生除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之外的其他增值稅應稅行為,國稅機關不得再為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3.試點納稅人應當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將所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所涉及的稅款,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在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將當期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長沙工商代辦,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別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第2欄和第5欄“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銷售額”的“本期數”相應欄次中。
參考文件: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5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務等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69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地區開展住宿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工作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4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鑒證咨詢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工作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號)。
思考:咨詢類營改增試點小規模納稅人因業務較少,擬不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生除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之外的其他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專票的,國稅機關可繼續為其代開嗎?請說明你的觀點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