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個人所得稅法過渡期熱點政策問題解答(國家稅務總局)
時間:2019-09-11 14:14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1. 此次個人所得稅改革的重要意義?
答:進行個稅改革的目的在于切實減輕廣大納稅人的負擔,還利于民,其重要意義集中體現(xiàn)為以下三點。
一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個人所得稅改革要求的重要舉措。黨的十八屆三中、五中全會提出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黨的十九大要求深化稅收制度改革,2018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對個人所得稅改革工作作出了部署。推進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改革,是全面落實上述要求的具體舉措。
二是完善現(xiàn)行稅制的客觀要求。現(xiàn)行個人所得稅制存在一些問題,如分類征稅方式下不同所得項目之間的稅負不盡平衡,基本減除費用多年來沒有調整,費用扣除方式較為單一,工資薪金所得的中低檔稅率級距較窄等,需要通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予以解決。
三是改善民生、調節(jié)收入分配的迫切需要。近年來,我國城鄉(xiāng)居民收入增速較快,中等收入群體持續(xù)擴大,但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較大,有必要完善稅制,適當降低中低收入者稅負,更好地發(fā)揮調節(jié)收入分配的作用。
2. 個人所得稅改革后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是多少,執(zhí)行時間是何時?
答:新個人所得稅法的施行時間為2019年1月1日。為向百姓提前釋放改革紅利,根據新個人所得稅法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2018年第四季度個人所得稅減除費用和稅率適用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98號)規(guī)定,對納稅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統(tǒng)一按照5000元/月執(zhí)行,并適用新稅率表;對個體工商戶業(yè)主、個人獨資企業(yè)和合伙企業(yè)自然人投資者、企事業(yè)單位承包承租經營者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執(zhí)行。
3. 9月份的工資10月份發(fā)放(10月1日后發(fā)放的工資),是否可以享受5000元的基本減除費用和新稅率?
答:根據新個人所得稅法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2018年第四季度個人所得稅減除費用和稅率適用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98號)規(guī)定,納稅人10月1日后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適用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和新的稅率表。納稅人9月份工資在10月份實際取得,可以享受5000元的基本減除費用和新稅率表。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工資薪金所得是按月計稅,如果10月份再發(fā)放第二次工資,需要與第一次工資所得合并計稅,不能再扣減一次5000元了。
4. 2018年10月申報9月份工資的納稅人,個人所得稅可以減除5000元的基本減除費用嗎?
答:根據新個人所得稅法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2018年第四季度個人所得稅減除費用和稅率適用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98號)規(guī)定,單位10月1日后實際發(fā)放的工資適用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和新的稅率表。
按照現(xiàn)行個人所得稅法,扣繳義務人每月所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15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對于9月正常發(fā)放的工資,相應稅款在10月申報期內申報繳納,不適用5000元/月基本減除費用標準。
5. 單位在9月底依法發(fā)放了10月份的工資,是否可以享受5000元的基本減除費用和新稅率?
答: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第七條規(guī)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jié)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因此,有部分單位可能會因國慶節(jié)長假而將10月份工資提前至9月底發(fā)放。各單位在9月底依法發(fā)放的上述本應于10月份發(fā)放的工資,可以適用新的基本減除費用和稅率表,稅務機關會實事求是地讓納稅人享受到改革紅利。為此,稅務部門統(tǒng)一推廣使用的扣繳客戶端軟件已提供了相應稅款計算功能,依法提前發(fā)放工資的單位可以通過選擇10月“稅款所屬期”適用5000元的基本減除費用和新稅率表,但相應稅款仍需在法定申報期內申報繳納。
需要提醒扣繳單位和納稅人的是,9月份正常發(fā)放的當月工資仍需按3500元的減除費用標準和現(xiàn)行稅率表計算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對于扣繳申報與事實不符的,稅務機關后續(xù)會進行核查糾正。
6. 實行10月1日過渡期政策后,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可以減多少稅?
答:10月1日后取得工資薪金的納稅人,可以扣除5000元/月的基本減除費用并適用新稅率表,大部分納稅人都有不同程度的減稅,特別是中低收入者減稅幅度更為明顯。不同收入群體的減稅情況具體如下:
扣除“三險一金”后的月收入額
現(xiàn)行稅制月應納稅額(起征點3500)
稅改后月應納稅額
(起征點5000元,不考慮專項附加扣除)
月減稅金額
減稅比例
5000
45
0
45
100.0%
6000
145
30
115
79.3%
7000
245
60
185
75.5%
8000
345
90
255
73.9%
9000
545
190
355
65.1%
10000
745
290
455
61.1%
15000
1870
790
1080
57.8%
20000
3120
1590
1530
49.0%
30000
5620
3590
2030
36.1%
40000
8195
6090
2105
25.7%
50000
11195
9090
2105
18.8%
100000
29920
27590
2330
7.8%
7. 過渡期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如何計稅,可以減多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