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稅收事件盤點——增值稅
時間:2020-07-15 06:17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自2018年5月1日起,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
政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
2.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統一了
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同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已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單位和個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其未抵扣的進項稅額作轉出處理。
政策依據:
①《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通知》(財稅[2018]33號)
②《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
3.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進行調整了
自2018年6月1日起,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申報表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三)》相關欄次及填表說明進行了調整。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7號)
4.申報比對規則更加優化了
自2018年5月1日起,稅務機關以信息化為依托,通過優化整合現有征管信息資源,對增值稅納稅申報信息進行票表稅比對,并對比對結果進行相應處理。
政策依據:
①《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納稅申報比對管理操作規程(試行)〉的通知》(稅總發[2017]124號)
②《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納稅申報比對管理操作規程(試行)〉執行有關事項的通知》(稅總函[2018]94號)
5.新辦納稅人首次申領發票更快捷了
自2018年8月1日起,長沙公司注銷,同時滿足一定條件的新辦納稅人首次申領增值稅發票,主管稅務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辦結,有條件的主管稅務機關當日辦結。
政策依據:《關于新辦納稅人首次申領增值稅發票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9號)
6.部分行業增值稅留抵稅額可以退稅了
在納稅人的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B級的裝備制造等先進制造業、研發等現代服務業和電網企業,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予以退還。
政策依據:《關于2018年退還部分行業增值稅留抵稅額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70號)
7.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零售出口貨物稅收政策明確了
自2018年10月1日起,對綜試區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未取得有效進貨憑證的貨物,同時符合一定條件的,試行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
政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商務部海關總署關于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零售出口貨物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03號)
8.出口退稅進度加快了
自2018年10月15日起,優化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全面推行無紙化退稅申報、積極做好出口退(免)稅服務、大力支持外貿新業態發展等多舉措,加快出口退稅進度。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快出口退稅進度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8號)
9.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提高了
自2018年11月1日起,相紙膠卷等產品出口退稅率提高至16%。潤滑油等產品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3%,部分農產品、磚、瓦等產品出口退稅率提高至10%。其他出口產品,原出口退稅率為15%的,提高至16%;原出口退稅率為9%的,提高至10%;原出口退稅率為5%的,提高至6%。同時取消豆粕出口退稅。
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12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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