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开她粉嫩的小缝h惩罚小说_男男np肉文_91社区在线视频_亚洲一区日韩一区欧美一区a

?
咨詢電話(微信)
15111163250

解讀服務貿易對外支付試行稅務備案制度的征管新規

時間:2019-12-18 21:58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解讀服務貿易對外支付試行稅務備案制度征管新規


  為進一步完善國際稅收征管體制,推進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改革,促進服務貿易的健康發展,2008年2~3月,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了《關于試行服務貿易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8]8號)、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關于服務貿易對外支付稅收征管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219號)和《關于服務貿易對外支付稅收征管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8]258號)(以下簡稱《新規定》),決定自2008年4月1日起,在天津、上海、江蘇、四川、福建、湖南6省(市)實行服務貿易對外支付稅務備案管理的試點工作。

  一、試行稅務備案制度的原因及現實意義

  服務貿易是對境內機構在境外從事運輸、旅游、通信、建筑安裝及勞務承包、保險、金融服務、計算機及信息服務、專有權利使用和特許體育文化、娛樂服務、其他商業服務、政府服務等經營服務交易行為的統稱。從1999年開始,服務貿易對外支付業務的辦理首先要到當地國、地稅取得稅務憑證(包括完稅憑證、不予征稅憑證等),履行代扣代繳義務,然后到相關銀行辦理對外支付。但企業取得上述稅務憑證往往需要一定的時間,且需在銀行與稅務機關間多次往返取證。另外,由于稅務憑證種類繁多,銀行往往難以判斷企業應提交的稅務憑證。為進一步加快服務貿易對外支付稅收征管工作的改革進程,《新規定》明確了凡辦理5萬美元以上服務貿易對外支付的,只需到地方國稅機關備案,填報《境內機構服務貿易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以下簡稱《備案表》),稅務機關根據合同復印件確認《備案表》內容,在原件及復印件上簽章后退還。境內機構憑《備案表》及相關單證在銀行辦理付匯,然后在規定時間內到稅務機關履行申報納(免)稅手續。

  試行服務貿易對外支付先行稅務備案管理,其意義在于:一是加快我國與國際稅收征管體制的接軌。《新規定》進一步完善了我國稅收征管制度,使國內稅收制度趨于國際稅收制度一體化,提高了境內機構在國際市場的公平競爭能力。二是推進我國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改革的進度。《新規定》使服務貿易對外支付手續更加簡便快捷,從而提高了銀行辦理對外支付手續的效率,方便了境內機構的對外貿易經營,有助于推動我國服務貿易的健康發展。三是支持境內機構“走出去”“引進來”的戰略方針。《新規定》縮短了業務處理的時限,減少了繁瑣手續,實現了當日付匯的可能,為搭建一個符合當前境外投資發展實際的稅收法規體系創造了條件。

  二、稅務備案的對象及范圍

  (一)稅務備案對象。主要是指境內機構在外匯指定銀行辦理服務貿易5萬美元以上(含5萬美元)對外支付的,需要辦理稅務備案,但個人對外支付不適用此規定。另外,服務貿易對外支付稅務備案僅限于試點地區企業在試點地區付匯。除5萬美元以上服務貿易對外支付實行稅務備案制外,其他對外支付如股息、利息、租金等項目仍然按照老政策執行,需到稅務機關開具完稅證明。

  (二)稅務備案范圍。主要包括:運輸(不含國際海運)、旅游、通信、建筑安裝及勞務承包、保險、金融服務(包括擔保費,但不包括利息)、計算機及信息服務,專有權利使用和特許體育文化、娛樂服務、其他商業服務、政府服務等交易而發生的對外支付。

  三、稅務備案的受理

  (一)備案與稅收管理流程。主管稅務機關的省(市)國家稅務機關、地方稅務機關負責服務貿易對外支付稅務備案工作,具體執行仍按國家外匯管理局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的匯發[1999]372號文件規定辦理。主管國家稅務機關負責受理境內機構提交的《備案表》,并將其傳遞至主管地方稅務機關;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根據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傳遞的《備案表》提供的信息,進行稅收征管。

  (二)境內機構備案申報。首先,境內機構在銀行辦理等值5萬美元以上(不含5萬美元)服務貿易對外支付時,應事先向主管國家稅務機關辦理稅務備案手續,并通過以下方式領取《備案表》:主管國家稅務局辦稅服務廳窗口領取;省、市兩級國家稅務局官方網站下載;自行復印空白表備用。其次,境內機構應如實填寫《備案表》,打印一式4份并簽章后,附送2份合同或協議向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機關進行申報。最后,境內機構在辦理稅務備案后7日內,向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地方稅務機關履行申報納(免)稅手續,長沙公司注銷,或就相關的稅務事項作出說明。

  (三)稅務機關備案受理。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在接到境內機構的備案申報后,應對《備案表》所填內容與相關合同協議進行核對并確認無誤后,填寫《備案表》中“主管國稅機關填寫”相關內容,編制《備案表》流水號,并在《備案表》原件及3份復印件上簽章。其《備案表》原件及1份復印件退還境內機構,留存《備案表》復印件2份。試點省(市)的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所刻制稅務備案專用章,應向同級外匯管理部門進行備案后方可生效使用。

  (四)境內機構銀行支付。境內機構完成稅務備案手續后,持主管國家稅務機關簽章的2份《備案表》(原件與復印件)及國家外匯管理局規定的其他單證,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對外支付手續,用以替代現行規定要求的稅務憑證,并根據現行規定提交其他單證。銀行在辦理有關對外支付手續后,應在《備案表》原件上簽章。

  另外境內機構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同一筆合同需要多次對外支付的,境內機構須在每次付匯前辦理稅務備案手續,但只需在首次付匯備案時向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提交合同復印件,向銀行提交境內機構填報并簽章的《備案表》。

  四、服務貿易對外支付的稅收征管

  (一)備案啟用時限。受理備案的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應自境內機構辦理稅務備案之日起3日內,將留存的《備案表》1份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復印件)傳遞給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同時,主管地方稅務局應定期到主管國家稅務局取回《境內機構服務貿易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原件及合同復印件,以保證應征稅款及時征收。

  (二)稅收征管時限。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地方稅務機關應自收到《備案表》之日起7日內,主動要求境內機構進一步提供相關資料,并對相關資料進行審核,作出征、免稅判斷,及時進行稅收征管。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地方稅務機關應將境內機構《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的對外支付附表,與其提供的《備案表》信息進行比對。

  如果境內機構需要適用稅收協定或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相關境內機構需在辦理納(免)稅申報或就稅務事項作出說明時,提交協定對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境內機構人員為對方國家居民的《居民身份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