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起,個體工商戶要查賬征收?(最新)
時間:2020-10-12 15:04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改革開放40年,截止2018年10月底,全國實有個體工商戶7137.2萬戶。
很多個體工商戶領取營業執照后,并沒有去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不少個體工商戶覺得自己是個體經營的商家,又不是公司,長沙公司注冊,又沒有專業的會計,所以不用去辦理稅務登記也可以。
個體工商戶不辦理稅務登記,可以嗎?
當然,不可以。雖然個體工商戶有免稅政策,但是稅務登記證必須辦理。
根據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含臨時工商營業執照),應當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證。
個體工商戶不繳納企業所得稅,由其經營者繳納個人所得稅,其收入中除個別資本性所得外,均按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適用5%~35%的超額累進稅率。
增值稅方面,個體工商戶既可能是小規模納稅人,也可能是一般納稅人,可以自行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或者專用發票。
11月30日,很多人的朋友圈被這樣一條公告刷屏。
長沙市海淀區稅務局發布通知:除由集貿市場代征稅款的個體工商戶外,自2019年 1月 1起終止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終止定期定額后,個體工商戶征收方式轉為查賬征收。
事實上,不僅海淀區、長沙市朝陽、順義、石景山等多個區縣稅務局在11月30日也都發布了同樣的公告。
什么是定期定額征收?查賬征收?
定期定額征收:稅務機關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對個體工商戶在一定經營地點、時期、范圍內的應納稅經營額或所得額進行核定,確定應納稅額的一種征收方式。
定期定額征收主要適用于經稅務機關認定的經營規模小、達不到建賬標準的個體工商戶。
查賬征收:納稅人在規定的納稅期限內根據自己的財務報表或經營情況,向稅務機關申報其營業額和所得額,經稅務機關審核后,先開繳款書,由納稅人限期向當地代理金庫的銀行繳納稅款。
查賬征收適用于賬簿、憑證、財務核算制度比較健全,能夠據以如實核算,反映生產經營成果,正確計算應納稅款的納稅人。簡單來說:即企業自己上報所得給稅務機關。
12月7日,長沙市海淀區稅務局又發一則終止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說明,簡單來說有兩點:
1、按照稅收管理法及其相關規定應設置賬簿的個體工商戶實行查賬征收方式;
2、不符合設置賬簿標準的仍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
虛驚一場,不過可以預見的是,明年1月1日起,實行更為嚴格、更為規范的查賬征收后,長沙個體工商戶稅負或將明顯抬升。
個體戶也要建賬
早在2018年6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部分稅務部門規章的決定》公布,明確個體戶也要建賬!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要求,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必須建賬,和企業一樣建賬納稅,接受稅務部門監督管理!
新《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規定:達到建賬標準的個體工商戶應當根據自身生產、經營情況和本辦法規定的設置賬簿條件,對照選擇設置復式賬或簡易賬,并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設置復式賬:
(一)注冊資金在20萬元以上的。
(二)銷售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營業)額在40000元以上;從事貨物生產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60000元以上;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80000元以上的。
(三)省稅務機關確定應設置復式賬的其他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設置簡易賬,并積極創造條件設置復式賬:
(一)注冊資金在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
(二)銷售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營業)額在15000元至40000元;從事貨物生產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30000元至60000元;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三)省稅務機關確定應當設置簡易賬的其他情形。
可見,在2018年6月就已經明確的兩件事:
1、個體工商戶達到條件的必須建賬,達不到條件的盡量創造條件建賬;
2、對建賬戶采用查賬征收的方式征收稅款。
重要提醒
1、不建賬或者不按規定建賬會被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賬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2、個體戶也會被工商、稅務抽查
每年工商年報之后的“雙隨機”抽查,個體戶占相當大比例:很多個體戶不知道自己需要年報,或因之前沒有記賬,隨便填寫數據,導致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稅務方面,不少個體戶以為自己不用報稅,長期不申報或零申報,被納入“重點監控”,嚴重的還有可能成為“非正常戶”、“D級納稅人”…
3、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國稅、地稅、工商、銀行等相關職能部門信息共享,一處失信、處處受限。有非正常戶記錄或者非正常戶直接負責人員將在全國范圍內無法開辦新公司、辦理相關股權轉移等。
未來,對個體工商戶的稅務監管會更加嚴格,需盡早實現合規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