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處延期所需材料、流程及費用1
時間:2019-09-03 21:00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依據2010年代表處管理規定,長沙公司注冊,上海外資代表處駐在期限為1年,代表處期滿后,需辦理延期(延長駐在期限)手續。
1 、首席代表簽署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變更登記申請書》;
2 、由外國(地區)企業董事長、總經理或其他有權簽字人簽署的延期申請書;
3 、首席代表簽署的業務活動報告;
4、外國企業開業證明(需做公證);
5 、登記證、 IC 卡(電子版登記證)、稅務登記證等證照;
6 、外國(地區)企業委托代理機構辦理的委托書、代理機構營業執照;
二、上海代表處延期所需費用
1、代理服務費:2800元人民幣。
2、政府行政費:800元人民左右(以政府各登記部門實際發生費用為準)。
3、翻譯費:視翻譯量而定。
三、上海代表處延期流程
代表處與代理公司簽訂委托代理協議及準備相關變更所需材料后,進入代表處延期正式流程:
1、工商局網站上申請延期;
2、向工商局提交書面變更材料,辦理登記證與首席代表證的延期;
3、辦理組織機構代碼延期;
4、辦理稅務登記證延期;
5、辦理統計證延期;
6、辦理海關登記證延期;
7、辦理外匯登記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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