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個體納稅人銷售三輪車免增值稅嗎
時間:2023-07-23 05:28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農村個體納稅人銷售三輪車免增值稅嗎
自2002年6月1日起,三輪農用運輸車(指以單缸柴油機為動力裝置的三個車輪的農用運輸車輛)屬于農機,應按有關農機的增值稅政策規定征免增值稅。因此,銷售以上三輪農用運輸車屬于銷售農機,長沙工商代辦,按現行規定可免征增值稅,凡不屬上述規定范圍的則不能。
增值稅銷售農機的相關規定
一、農機銷售免征增值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字[1994]004號文件規定,“批發和零售的種子、種苗、化肥、農藥、農機”在1995年底以前免征增值稅。其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相繼出臺了多個文件延長其免稅期限。
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部分貨物征稅范圍注解〉的通知》(國稅發〔1993〕151號)第十六條規定:“農機是指用于農業生產(包括林業、牧業、副業、漁業)的各種機器和機械化、半機械化農具,以及小農具。
具體包括拖拉機、土壤耕整機械、農田基本建設機械、種植機械、收獲機械、植物保護和管理機械、場上作業機械、排灌機械、農副產品加工機械等等。”。
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部分貨物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還明確規定:以農副產品為原料加工工業的機械,不屬于‘農機’范圍;三輪貨運車、農用汽車不屬于‘農機’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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