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向員工發放實物的會計分錄
時間:2020-07-05 22:58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企業向員工發放實物的會計分錄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規定了個人取得的所得的工資、薪金范圍,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同時該條例第十條規定,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
因此,企業向員工發實物,應按職工獲得非貨幣性福利的金額并入發放當月職工個人的工資、薪金收入中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假如某企業向員工發放的實物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100000元,則會計分錄為:
1.代扣時:
借:應付工資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2.代繳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實物發離退休人員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離退休人員取得單位發放離退休工資以外獎金補貼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批復》(國稅函〔2008〕723號)規定,離退休人員除按規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外,另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可以免稅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應在減除費用扣除標準后,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因此,企業向離退休人員發放實物,在減除費用扣除標準后,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
假如,某企業向離退休人員發放實物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20000元,則會計分錄為:
1.代扣時:
借:其他應收款——離退休人員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2.代繳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3.收到離退休人員繳來個人所得稅款時:
借:現金/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離退休人員
實物送客戶
1.送個人客戶,如屬于稅法規定的不繳情形,可以不扣個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促銷展業贈送禮品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0號)第一條規定,企業在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過程中向個人贈送禮品,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個人所得稅:(1)企業通過價格折扣、折讓方式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2)企業在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的同時給予贈品,如通信企業對個人購買手機贈話費、入網費,或者購話費贈手機等;(3)企業對累積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個人按消費積分反饋禮品.
2.送非客戶的其他個人,按"其他所得—偶然所得",扣繳個稅.財稅〔2011〕50號文件第二條規定,企業向個人贈送禮品,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該項所得的個人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贈送禮品的企業代扣代繳:(1)企業在業務宣傳、廣告等活動中,隨機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2)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3)企業對累積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顧客,給予額外抽獎機會,個人的獲獎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同時該文件第三條規定,企業贈送的禮品是自產產品(服務)的,按該產品(服務)的市場銷售價格確定個人的應稅所得;是外購商品(服務)的,按該商品(服務)的實際購置價格確定個人的應稅所得.
因此,企業將實物贈送給非客戶的其他個人,需要按"其他所得——偶然所得"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假如某企業將實物贈送給非客戶的其他個人,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50000元,則會計分錄為:
①代扣時:
借:其他應收款——某某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②代繳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③收到非客戶的其他個人繳來的應繳個人所得稅款時:
借:現金/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某某
3.實物送單位客戶,不需要扣繳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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